2017年2月20日 星期一

籌錢比呢2位警察應該冇爭議

「將軍澳警署ㄧ名軍裝警員,在當值期間突然感覺腳部痛楚,往醫院診斷後被懷疑肌肉發炎,獲處方藥物出院。豈料回家後發高燒,家人將他送往將軍澳醫院,經詳細檢驗,懷疑腳部被食肉菌感染,隨即進行截肢保命,惜事與願違,延至翌晨不治。」

其實與其籌錢比嗰7個犯咗法既警察,不如籌錢比呢個警察既屋企人啦,另外我仲記得嗰時佔中有個警察感冒,比人逼住返工,然後昏迷到家未醒,呢啲警察你話籌錢,我又覺得好正常.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